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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变网约车发生事故 法院支持保险公司拒赔

私家车变网约车发生事故 法院支持保险公司拒赔
2019年06月24日 11:24 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私家车变网约车发生事故 法院支持保险公司拒赔

  有了网约车平台之后,不少私家车车主利用闲暇时间接单赚起了外快。私家车变身“网约车”,出了事故保险要不要赔?怎么赔?6月24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西城法院获悉,如果私家车从事快车、专车等活动,成为营运车辆,发生了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但顺风车通常情况下属于非营运性质,保险公司不得拒赔。

  据了解,西城法院金融街法庭是专门审理涉金融案件的人民法庭,今年以来该庭已经受理了8起涉网约车交通事故保险纠纷案件,均为已投保商业险的网约车车主遭保险公司拒赔后状告保险公司的诉讼。

  在车辆保险领域中,保险公司根据被保车辆的用途分为家庭自用和营运车辆两种,营运车辆的保费接近家庭自用车辆的两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快车、专车等网约车的营运性质。西城法院金融街人民法庭副庭长甘琳介绍,私家车投保商业险,在从事快车、专车等网约车活动时,若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被保险人未告知保险人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可以拒赔。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从事网约车业务的私家车在发生事故后都面临被商业保险拒赔的风险。法官提示,私家车从事“顺风车”活动一般不属于营运行为。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等规定可知,顺风车一般不以盈利为目的,其目的在于互助,并非运营,因此,其与快车、专车等经营性网约车服务有明显的区别。顺风车客观上不会使车辆使用频率增加,进而不会导致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不得拒赔商业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天际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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