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试衣暴露无遗 吓走店主趁机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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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10日08:07 法制日报
利用“男女有别”这一传统观念不顾廉耻地疯狂窃取他人钱财的刘素芳、于晓燕二人,于2月13日被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刘、于二人均系偃师市无业人员。2000年3月,二人在舞厅内认识后,便经常聚在一起厮混。由于二人好逸恶劳,经济窘迫,便密谋寻机“赚”钱。去年5月的一天,刘、于二人蹿到一家服装店,见店内只有一名男老板,刘遂上前指着一件连衣裙说试穿,男老板便从衣服架上取下裙子递给刘某,孰料刘某竟当着男老板的面脱下了自己的衣服,露出穿得极少的内衣。男老板在惊讶的同时,当即转过头走向店门口。同行的于见状,迅速溜进柜台内,将该店收款台内的1600元现金装入自己口袋。见于得手,刘便迅速穿上自己的衣服,推说那件裙子颜色和面料不适合,退给店主。随后二人快速走出店门。
刘、于二人利用上述手段,在几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4起,窃得现金、金银首饰等共计人民币8.3万余元,其中大部分现金被刘、于二人挥霍。爱民 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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