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封“省公检法办主任” 以介绍工作为名诈骗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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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14日13:31 南方网
本报讯(记者罗爱萍、通讯员余业辉) 时下高校毕业生正面临就业问题,以介绍“好工”为名骗钱的不法分子便打起他们的主意来了。无业游民刘志涛自称是省公检法办主任,骗去急于就业的两名毕业生的6万元,日前,刘志涛被东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万元。
去年10月至11月间,42岁的高州人刘志涛谎称自己是省委委员,并虚构广东省公检法办公室,称自己是办公室主任,可安排人员到公检法部门工作,经人介绍,急于就业的大学毕业生陈某及其父亲便千方百计找到了刘志涛。同年11月10日,刘志涛以省公检法办公室主任的身份来到中山一路的好世界酒楼与陈某及其父亲见面。其间,刘志涛夸夸其谈,并夸下海口保证能将陈某搞到揭阳市或者普宁市公检法部门工作,只是要花点“疏通费”。陈某等人当即把早已准备好的钱交给了刘志涛,刘还装模作样写下收据。正当三人密谈时,陈某的朋友向省委查询得知根本没有此机构及刘志涛其人,便火速赶到酒楼要求刘出示工作证和身份证,当刘无法出示时,就将刘扭送到了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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