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讯 贺州市农民莫达龙以招工为幌子,诱骗本市15名女青年到广东肇庆市,逼迫从事卖淫活动,并强奸其中5名女青年。最近,贺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莫达龙犯强奸罪和组织卖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
莫达龙,男,今年47岁,贺州市信都镇北津村农民。1998年6月至1999年9月,莫达龙先后窜至贺州市铺门、仁义、信都等镇,以招工为名,拐骗当地16至22岁的女青年吴某、杨某等共10人到广东肇庆市,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逼迫从事卖淫活动。其间,莫达龙强行对19岁的吴某强奸了两次。后其中8名女青年利用上街等机会逃回家中,另两名女青年被家人解救。
1999年11月26日,莫达龙伙同罗某(在逃)窜至仁义镇某村,仍以招工为名,将两名谢姓女青年(分别为16岁和17岁)骗至广东省肇庆市一间出租屋,莫、罗二人将两名女青年强奸后,逼迫她们卖淫。第二天,两名受害者趁莫不注意逃跑回家。同年12月11日,莫、罗二人又将信都镇莫某和两名刘姓女青年共3人骗至广东肇庆市,将莫某交给肇庆市人李品贞(在逃)强迫从事卖淫活动。两名刘姓女青年则被莫达龙留在一间出租房,其间莫达龙强奸了两名刘姓女子。后3名受害者被家人和公安机关解救回家。(刘俊营黄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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