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首例互联网侮辱诽谤自诉案以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告结。因追求不成而在网上将女同学头像与下载的淫秽照片拼接后散发的应某,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4万元。
应某与受害人周某是大学同学。在校期间,应某曾追求周某遭拒。毕业后,周某被保送读研,应某则到上海打工。为了报复,应于去年10月从互联网上下载了一组淫秽图片,然后将周某头像与之拼接,附上周某联系方式,再通过以周某名义申请的电子信箱,于去年10月16日至23日间,将组装的裸照向60余个电子信箱发出,并通过广州热线和武汉热线在网上广泛散发。许多认识周某的人知道或浏览了应某散发的内容。周某知道消息后,身心受到巨大打击,精神濒临崩溃。
今年1月,周某向武昌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应某刑事责任,并责令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4万元。
法院于2月1日立案并拟开庭审理。开庭前,应某父母与周某父母及律师协商,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周某向法院撤回了对应某的起诉。(通讯员 杨斌记者 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