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奕)浙江省早在1995年所修改制定的《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中就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第二胎。但昨天记者从杭州市六个城区的计生部门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一个家庭来申请二胎指标。
《条例》第十条规定:已生育1个子女,且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经本人申请,县级或区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条例〉已颁布5年半,但为何至今无人问津呢?
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最早期的独生子女尚处于婚龄,再加上有4年间隔限制,因此来申请第二胎的还没有,估计再过三、四年可能会有“零”的突破。但除此之外,这也有市民的生育观念正在逐步改变的因素。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育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观念正在逐步改变。一些青年夫妇表示,现在人们都讲究“优生优育”,为了培养孩子,家长们不惜血本。与其生两个孩子,不如集中精力将独生子女培养成材。还有一些人表示,男孩女孩都一样,姑娘同样可以照看老人,儿子也有不孝敬父母的,所以,没有必要一定要生个儿子“接户口本”,传宗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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