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平时一贯对儿子溺爱有加的新都人苟述熙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死在亲生儿子手上。昨日从新都县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逆子苟科被依法逮捕。
家住新都县新都镇文家一巷的苟述熙对儿子苟科一直比较溺爱,儿子要什么给什么,而平时对儿子的正面引导则极少。
1998年9月20日下午,20岁的苟科与吸毒人员兰某某(因吸毒过量已死亡)一同到文家一巷找父亲苟述熙要钱,几句话下来父子二人已吵得不可开交。苟述熙对儿子的行为十分厌恶,拒绝给钱。苟科一气之下便和兰某某围住苟述熙一阵暴打,兰某某则拿起一把铁锤砸中苟述熙头部。苟见父亲被自己失手打死,六神无主,与兰一起将尸体埋到自家院内垃圾堆下,并将家里的3000元现金拿走。
作案后,苟科见新都已不是容身之地,便只身坐车到河北找到母亲肖光秀,借口说在新都不好挣钱,想出来闯闯。母亲相信了苟科的说辞便给儿子找了一份工作安顿下来。1999年3月,母亲逐渐对儿子产生怀疑,苟科于是说出了杀父的事实。明白了事情真相后,肖光秀又气又恨,但不愿眼睁睁看着儿子受到法津的制裁,便想出了一个毁尸灭证之计。她找到周忠群、李朝英、童训浩,要求三人帮助自己,在购买了30斤硫酸后于5月11日返回新都,在次日凌晨3时左右将苟述熙的尸体挖出放在猪圈房内,将尸体衣服剪下,用菜刀将尸体砍碎,放在坛子里,倒入硫酸将尸体化掉。凌晨6时许,肖、李、童三人又乘车到金堂,将碎尸用的菜刀、尸体上的衣物扔到河中,以达到灭迹的目的。 武马 青年报记者刘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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