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莫干山报记者 王力中 刘义) 经营者不能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这在正式颁布一年多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里有明确规定,但德清有些店主却利欲熏心 ,变着法子把香烟卖给学生。
日前,记者在德清筏头乡中学门口发现,这里的香烟居然可以分支买,记者好奇地问店主为何要这样做时,店主模棱两可地回答:“适应市场需要”。当记者继续追问“市场”具体是指什么时,对方似有警觉,闭口不谈。一位当地的老人见此情景,将记者拉到一旁悄声说,这是卖给学生的,等一会学生下课你就能看到了。
记者将信将疑20多分钟后,下课的男女学生开始走出校门走进旁边的小店。此时,个别男学生在烟摊前转悠,记者看到,一位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的男生对着烟摊嘀咕了一声,摊主收进递过去的一元钱后,熟练的从一包“五一”牌香烟中抽出2支递给了男生,并热情地为该男生点上火。一旁的另一位同学见状迅速从这位学生手中抢过另一支烟点上,那手势一副老练的摸样。记者向一位同学欲问个究竟,但他们却白了我们一眼,不予理睬。记者问一位摊主是否知道向这些学生出售香烟是违法的。对方居然反问记者:“这犯哪一条法?”另一位摊主说,学生自己要买,难道我们有生意不要做?
记者随后采访了学校, 该校一位姓姚的领导得知记者的来意后愤慨地说,学校曾多次与那些烟摊主就学生买香烟一事进行交涉,但那些店主不十分配合,讲多了还说我们管得太宽了。为此学校还打电话向工商、文化等市场管理部门反映过,但也没有结果。我们也曾想把校门关起来,但由于学校内有部分民宅,无法上锁,这就给极个别有烟瘾的学生有了可乘之机。
烟摊主的这一举动使孩子的父母十分担忧。那位在电话中向记者反映情况的村民气愤的说,香烟摊搞什么促销方法,我们不管,但把赚钱的念头动到这些没有经济来源、尚在学校读书的孩子身上,他们的做法太可恶了,有关部门应该出手狠很管管了。有关人士提出,除了职能部门对此要使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引起重视外,学生家长也有责任教育监督在校的子女摈弃不良的行为,
作者:王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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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第五十六条
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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