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讯 (通讯员李翔宇)近日,永嘉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发现原被告张某、虞某双方竟系姨表姐弟关系,属近亲结婚。他们的结婚证是如何拿到手的呢?
1998年5月份,张某与虞某申请结婚登记时,其所属的上塘镇朱岙、下庵村委会由于把关不严,在双方婚姻状况证明表格“双方有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栏内均填入了“无”的不实证明。张、虞两人凭村委会的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
法庭查明事实后,向上塘婚姻登记机关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在婚姻登记中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日前,上塘镇人民政府已发文撤销了张某、虞某的结婚登记,收回其结婚证,并各处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