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雨石)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公证处了解到,近几年,遗嘱公证逐渐受到西安市民的青睐。据该公证处统计,仅他们一家,1998年办理遗嘱公证85件,1999年办理104件,去年办理128件,今年1至3月办理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约20%左右。
遗嘱公证数量的逐年增加,一方面反映了市民观念的转变,另一方面也是一种真情的流露和检验。
遗嘱公证变化多
据西安市公证处有关人士分析,目前遗嘱从财产内容上看,住房、股票、债券等都成为继承、分割的重要内容。从统计资料看,约70%左右的遗嘱与房产相关。同时,非财产内容也在增多。许多老人在遗嘱中对殡葬、骨灰的处理等都提出了要求。如西安和平门内一位方姓老人要求公证遗嘱,目的是过世后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医疗科研机构。其次从立遗嘱人的年龄结构上看,中青年所占比例逐渐上升,据统计约占15%左右。他们立遗嘱往往出于以下原因:拥有相当数量的财产,整日在外工作,生活不稳定;婚姻出现危机,准备再婚;患有重病等。
亲情冷漠重真情
还有相当一部分老人,虽然立了遗嘱,但面对日渐冷漠的亲情,就会更改遗嘱。一位近70岁的老人,先是把自己的房产和其他的财产通过遗嘱公证全部留给唯一的儿子。去年冬天,他突然得了哮喘病,经常咳嗽、看病吃药。他的儿子和媳妇很少去看他,只有他的侄子经常照顾他。老先生伤心之下,去公证处更改了遗嘱,把所有的财产留给了侄子。遗嘱内容的变化表明,市民越来越重视财产的处置,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遗嘱不再只反映血缘关系,而是更多地反映了立遗嘱者与继承者的真情。
备受青睐有原因
据介绍,遗嘱公证备受欢迎的主要原因是市民观念的更新。过去,大部分老年人、体弱多病的人从不轻易为自己立遗嘱、筹划后事。往往是因家庭纠纷或其他原因,老人们出于无奈才立遗嘱。现在,不仅是老人,一些身体健康、家庭和睦的中青年人也立遗嘱;另一方面,遗嘱公证备受青睐与人们财产扩充有关。前几年,只限于几类家用电器的简单财产用不着老人立遗嘱,继承人只需商量就可以解决。现在,个人财产已发展到家庭日用品、房产、股票、古董甚至企业。为了避免日后子女因继承而发生纠纷,老人们自然想到以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置自己的财产。再次,婚姻状况的变化也是遗嘱受欢迎的一个原因;遗嘱公证增长,还与其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有关。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多种形式,但在所有的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立遗嘱人不仅能通过公证的方式,对公证遗嘱的内容进行变更,而且由于公证机关对遗嘱保密,可以避免继承人之间的纠纷以及防止遗嘱被篡改。
西安市公证处屈礼军说,遗嘱公证不但能确保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遗嘱公证是一种真情流露,它更有利于晚辈尊敬长辈,从而使老人老有所养,家庭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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