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因被夫骗签离婚协议的精神病患者韩某,在母亲的支持下,已将办理离婚手续的镇政府告上法庭。
韩某今年32岁,现与其母一起居住。1993年3月,韩与家住慈溪市宗汉镇的陆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去年春节后,韩某因受惊吓,出现精神异常,经送慈溪峙山医院诊治,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之后,韩的病情一直未见好转。去年8月14日,陆某在众亲属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因病无识别能力的韩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并以此为依据,向慈溪市宗汉镇政府提出离婚申请。宗汉镇政府遂为他们办理了离婚手续。同年8月22日,陆某通知韩母前来接韩某回娘家,至此,韩母方知离婚之事。看了那份离婚协议,韩母认为有失公平,就多次找宗汉镇政府要求撤销韩与陆的离婚证书,但一直没有结果。于是,韩在其母的支持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宗汉镇政府撤销韩、陆两人的离婚证书。法院审理查明,去年8月14日陆某在明知妻子韩某患精神病的情况下,与之签订了离婚协议。在诉讼期间,慈溪法院委托宁波康宁医院作精神病鉴定,结论是韩某属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无辨认自控能力,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认为,陆某在此情况下与韩某签订离婚协议并隐瞒真相,申请离婚登记,骗取离婚证,是违法的。被告宗汉镇政府作为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没有认真审查陆、韩夫妻两人的离婚申请,没有把握好行政程序离婚的法定条件,盲目颁发离婚证书,程序违法,适用法律和实体处理错误,遂判决撤销宗汉镇政府所颁发的韩某与陆某的离婚证书。(通讯员 立明 萧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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