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部:花钱买房,花钱住房,在如今的太原市民中已形成共识,许多家庭都把拥有自己的一套住房当作一件大事来安排。
与买房人不断增多、房产市场销售量日益升温相伴,不愿买房愿租赁房的人也在不断增加,促使房产租赁市场日趋发展壮大。最近,记者在太原市房产市场上采访,专门对房产租赁市场、尤其是个人房产租赁市场做了一番调查,发现这个市场上存在着不少弊端。
个人房产出租,依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需要出租时应到公安、房地产等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必要的手续。可是在太原市的一些地方,个人房屋出租者却不这样做,他们私下与租房人谈妥条件,然后将自己的房屋出租出去,出租价格则视住房的地理位置、面积及内部设施情况而定。这方面的问题说的具体一些,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问题之一。在太原市的一些企事业单位,有一部分职工家庭拥有多套住房。这些拥有多套住房的家庭趋于“赚钱”的目的,把自己的住房私下出租给了他人。如:省级某事业单位的职工宿舍区建有17栋公有楼房,这些公有楼房现已根据修建年代,依据房改有关政策,绝大部分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给了职工。据不完全统计,如今,这个职工宿舍区私下出租房子的住户有20多家,具体情况为:一是一家两代人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又分别买下各自的房子,子女们搬到父母处居住,即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他人,并收取租金。二是有些职工因种种原因调离本单位,到外单位或外省区工作,他们调走时基本上未办理“退房”手续,在这部分人中间,也有一些人私下把自己的住房出租给了他人。
问题之二。在太原市一些街道、特别是一些小街小巷的一侧或两侧,依靠自己的资金和力量修建的私产房,也纷纷向他人出租,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不向有关职能部门申报,也不经批准,即私下出租自己的住房。如:迎泽区的并州东街、东岗路、南沙河等地拥有私产房的住户,据了解,在这些地方,私下出租个人住房的人一般要价都比较低,但他们的出租房率却很高,租赁房的人,一般都是外地来并的打工者。
问题之三。在太原市的一些城乡结合区,如:小店区的王村、迎泽区的郝庄、万柏林区的大井峪村等地,一些拥有多套住房或住房宽敞的村民,也在私下出租自己的住房,出租房价格较低,租房人大多数为外地打工者,少数为本市因拆迁等因素临时租赁房屋的市民。
在以上所述个人房屋私下出租的情况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个人房屋私下出租的人,他们为了自己“赚钱”,却不管他们的所做造成的结果:一是偷、逃了国家的税款;二是引发吵架、斗殴等矛盾纠纷;三是给个别不法分子提供了庇护场地。鉴于此种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地制定和完善个人房屋出租方面的法规,让个人房屋出租尽快地走上规范之路。(本报记者 栗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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