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区走了个遍,也没发现入住手册上写的任何一项服务设施,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的金字招牌竟然是假的———
37岁的石家庄市某公司经理张小平是被卓达玫瑰园动人心弦的广告诱惑买了房的,却没想到这是一个骗人的玫瑰梦。
动人心弦的广告诱惑了我
张小平告诉记者,当初,她就是因为从石家庄的广播、电视、报刊和街头巷尾,耳闻目睹了河北卓达房地产集团铺天盖地的广告后,被这些诱人的广告语深深吸引才决定买房的。
她指着当地几家主要报纸上整版整版的“卓达玫瑰园”广告,念了几段:
“卓达玫瑰园,不仅给住户一个美丽的承诺,而是真实地为住户提供完备的物业配套服务。在配套上,小区建设物业先行,最先开工建设的是物业配套设施,然后才是住宅,使你一住进小区就马上享受到完备、周到的物业服务。”
“卓达玫瑰园大学校园式的氛围,让孩子健康成长。这里有大学,开设计算机、英语、工商企业管理等课程,孩子不一定从中学到多少知识,大学氛围的熏陶才是最重要的……”
1999年3月1日,张小平与卓达房地产集团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把全家多年来省吃俭用攒下的几万元,再加上贷款交齐了购房款近27万元。由于她买的是期房,所以当时只能从“卓达”提供的玫瑰园规划蓝图中,选择了一幢她认为最理想的楼。该楼毗邻音乐喷泉、购物大厦和老年活动中心,楼前是宽阔的绿化带,楼旁是数百米长的世界历史画卷浮雕。为等待这理想的位置,她多花了两万块钱。
美丽的承诺竟是个骗局
1999年10月8日,张小平拿到了新房的钥匙和一本《玫瑰园入住手册》,物业公司在致住户的信中写道:“能为您提供十大类75项物业服务。其智能化、系统化的管理监控体系将为您提供最前沿的现代化物业管理和服务。”并附有75项服务项目:购物中心、邮电所、储蓄所、出租车、中西餐厅、影视厅、博物馆、中学、小学、游泳池、溜冰场、网吧等。
“我把小区走了个遍,也没发现入住手册上写的任何一项服务设施。”张小平说。
今年4月1日,张小平带记者来到卓达中苑玫瑰园。小区的大门外赫然矗立着两块金光闪闪的大牌子,左边那块写着“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落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年”;右边那块写着“河北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落款“河北省建设厅二○○○年十二月”。张小平指着左边那块牌子斩钉截铁地说:“假的。小区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是1998年12月10日发的,建设部1998年根本不可能授予它‘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
张小平一路都在斥责“卓达”的虚假广告。比如广告中称:“卓达玫瑰园的福利半福利收费模式,使每个家庭等于增加一个人就业。家教中心免费为住户子女提供一流的家教,小区购物中心所有商品的价格均低于任何一个商场的同类产品。”可这里既没家教中心也没购物中心。广告在装修标准上注明的宝石蓝玻璃、卫星电视插座、对讲电话连影子也没有。
张小平拿着那本卓达玫瑰园的规划蓝图边走边向记者介绍。记者看到,她家的那幢楼旁至今没有蓝图上的音乐喷泉、购物中心和老年活动站;宽阔的绿化带被一排平房占据;楼旁那长达数百米的世界历史画卷长廊,眼下还是监狱的高墙;学校的位置是土堆、工棚和建筑垃圾。
张小平指着一个高台说:“这儿曾立着两块大红招牌,其中之一是玫瑰园的10大类75项物业管理服务功能。我打官司告卓达欺诈后,去年12月他们就把牌子撤了。”
记者边参观玫瑰园边对照《入住手册》,除了她说的那些设施不存在外,还有净菜超市、面包房、咖啡厅、艺术馆、洗浴中心、计算机房等另外几十种设施也不存在。而张小平拿到住房钥匙已经一年半了。
“我们可以拿出一个亿跟你打官司”
虽然上了“卓达”虚假广告的当,但张小平起初并没想和“卓达”理论。拿到钥匙后的第5天她开始装修,在装修过程中,发现屋顶大面积漏水,她立即通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来人查看后断定是楼上人家铺地砖所致,派人来修了6天,所用材料是张小平的。后来又发现两个厅顶出现大面积裂纹、空鼓,物业公司的主任刘某带着工程技术人员来查看,仍断定是楼上装修漏水造成的,又派人来修了6天。刘某说,为了和张小平家装修用的材料一样,让她先垫钱买材料,然后写个情况交到物业公司,他们会把两次修房的材料费和她请的装修工人的误工费退给她。事后,张小平把维修情况写了交给物业公司,但退款的事一直没着落。
2000年5月11日,张小平忽然接到物业公司的书面通知:“您先后两次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处理,维修费用合计为1734.8元,请您在一周之内将维修费交到物业公司。”她感到莫名其妙,新房还没有住就发生漏水现象,在保修期内维修费明明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而且维修时刘宁已经说过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怎么忽然变成让住户承担了?这太不合理了。
她向《燕赵都市报》投诉,该报进行了披露。见报当天下午,张小平又接到物业公司通知:现再次通知,请您于一周之内尽快将款交至物业公司,否则,我方将采取必要措施。
“‘卓达’在《住户手册》上的承诺有‘您有什么困难只要拨通物业公司的值班电话,工作人员会在3分钟内赶到,为您排忧解难’。可我为房子维修费用的事和‘卓达’交涉了8个月,所到的每个部门都互相推诿。”张小平说,“我多次找‘卓达’集团的总经理助理,请他解决此事,最后一次他在电话中说,‘你知道我们这么大集团是干嘛的吗?就是等着和你打官司的。我们可以拿出一个亿跟你打官司,你看着办吧。’我哭了。”
张小平去了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认为,因申请人所购房屋处于保修期内,被申请人依法负有维修义务,维修费1734.8元已经双方认可,故被申请人因维修申请人房屋所支出的此项费用应由被申请人自行承担。经过裁决,由“卓达”承担房屋维修费1734.8元、材料费250元、装修工人误工费3750元和张小平的误工费5000元。
为这本该由“卓达”承担的维修费折腾了8个月,又仲裁了6个月,开了5次庭,张小平的精神和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失。她忙于打官司,每天看有关法律的书至深夜,无法安心工作,以致她的公司停产了。虽然最终裁决由“卓达”承担维修及相关费用,张小平也得到了5000元误工费,但她为此却交了1.5万元仲裁费,请律师还花了1万元。
张小平在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就房屋质量问题申请仲裁后,又增加了仲裁请求,提出,“卓达”在售房过程中采取了大量的虚假广告、虚假承诺,并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屋建筑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情况下,让消费者买房和入住。由于“卓达”的欺诈行为,使消费者受骗上当。因此,双方所签合同应为无效,“卓达”应按《消法》第49条双倍赔偿消费者的购房款。
2000年12月30日,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在终局裁决书仲裁庭意见中对张小平不予支持。张小平不服,于今年1月11日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撤销仲裁裁决书申请书》,强烈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决书。她的请求已被法院受理。
“我已经做好充分准备,就算‘卓达’拿出一个亿来和我打官司,我也不怕。”张小平坚定地说。(本报记者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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