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海波) 昨(14)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岳池县来蓉人员郑尚华捡到一支真枪后不上交有关部门,反而将其视为玩具,准备送给儿子作生日礼物。结果郑于昨(14)日被金牛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据了解,去年,43岁的郑尚华在某度假村打工时,从一废堆中拾到一把火药枪。不懂法的郑将其视为玩具,欲将此枪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平日里喜欢舞刀弄枪的儿子。同年12月28日9时许,郑将火药枪藏在棉絮里企图带回家,不料被火车北站客运中心安检人员当场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此火药枪如果安放了火药后可击发,在一定距离内具有杀伤力,并非玩具。被告人郑尚华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逐对其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