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康杰、邹高翔、通讯员李一凡、刘洁辉沈海) 记者昨日获悉,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一天内对强迫、组织妇女卖淫的两个犯罪团伙11名成员发出逮捕令,从而使这两个在坦洲从事色情活动的团伙彻底摧毁。
犯罪嫌疑人蒋某三兄弟伙同另外3人,于今年春节期间在重庆老家拐骗了11名女子到中山坦洲镇卖淫,其中年纪最小的女孩只有12岁,另外的10人也均不到20岁。6名疑犯用拳打脚踢等暴力手段强迫她们卖淫。
另外,犯罪嫌疑人李某、黎某等3人在中山坦洲镇经营某饭店时,从去年2月起,就在饭店设立3个房间从事卖淫嫖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