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柳州讯 一只小狗因交通意外横死街头本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但狗主和车手之间的争执却让闻讯赶来的“110”警官大伤脑筋。
4月17日下午4时,一辆红色摩托车由东向西驶经柳州市潭西小区时,由于车速太快,不慎撞上一只横穿大街的小狗,小狗当场被撞死。狗主见状痛心不已,向车手提出赔偿要求。车手愿赔100元钱了事,但狗主不同意,并拨打“110”报警。但警官调解也无济于事,最后只好让他们到法院解决问题。
据了解,柳州市政府曾在1996年下文规定在市区内不准养狗,并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来管理“狗事”,但最后由于种种原因不了了之。近两年,柳州市民“养狗热”又趋升温,街头巷尾不时看到有人牵着各种小狗招摇过市。柳州市有关部门目前正在酝酿新的措施来管理市民养狗的问题。(见习记者王艺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