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农业银行奉贤县支行四团营业所主任盛士明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日前被奉贤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盛士明在事业上可谓一帆风顺,30岁就当上了营业所的主任。1992年,自认为有着多年金融行业工作经验的盛士明,也梦想着能在股市里发财,但刚涉足就栽了个跟头,投入的资金在股市中几番进出就亏了一大半。为挽回损失,盛竟动起了挪用银行资金炒股的歹念。
1993年1月,盛士明利用职务之便,在放给五四农场的450万元投资款中,挪用了200万元用于其个人炒股。但股市潮起潮落,非盛所能预测。同年11月,股市暴跌,盛投入的资金又所剩无几。面对巨额亏损,盛士明孤注一掷,决定在期货市场再搏一记。
1993年11月至1996年8月,盛又用顶名贷款的方法,多次让佳丽皮鞋厂、五四助剂总厂等单位帮其顶名贷款740万元,全部转到黄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和上海东申经济发展总公司其个人帐户上,作为炒期货的资本。案发前,盛士明除支付正常利息和归还本金共计297万元外,其余资金全部亏损。去年11月2日,盛士明在农业银行奉贤支行领导的敦促下,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通讯员 沈卫平 张斌宏 记者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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