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4月22日电(记者伍皓) 2001年4月21日,随着一声正义的枪声,终结了一个年仅25岁的女绑匪罪恶的灵魂。
2000年2月10日上午,一对在昆明打工的四川青年陈某夫妇心急火燎地冲进派出所报案称:年仅四岁半的儿子陈俊錡2月9日下午在住处失踪,至今未归,找遍了孩子可能去的地方,问遍了在昆明的所有亲朋,一无所获,恳请公安机关帮助查找。接报民警详细地询问了孩子的体貌特征以及失踪当日的情况,认真作了记录,承诺公安机关一定尽力查找孩子下落。
次日,因孩子失踪而忧心如焚的陈某夫妇到《春城晚报》社刊登了一则“寻人启事”。然后,便度日如年地等待,一惊一乍地猜测,诚惶诚恐地询问。夫妇俩连续十余日食不知味,夜不能寐,精神创伤导致病痛缠身,苦不堪言。与此同时,公安机关也不遗余力地展开了搜寻小俊錡的行动。然而,蹊跷的是,一连十余日,小孩的下落一点线索都没有,陈某的妻子被这种无望的等待折磨得几乎要疯了。
小俊錡失踪12天后的4月21日下午,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了失魂落魄的陈某夫妇。妻子一把抓过电话,还没来得及问清来电者是谁,就一迭连声地叫了起来:“喂!喂!是小俊錡吗?你在哪里?”电话里没有回音。还算镇静的丈夫从妻子手中夺过电话,刚说了一句:“请问找哪个?”电话那头传来了显然是经过伪装的声音:“想要你儿子,拿10万块钱来赎!不准报警!”还没等陈某讲第二句话,电话便又挂断了。
陈某呆呆地握着电话,脱口说道:“儿子被绑架了。”
“什么?!”一听丈夫这话,妻子歇斯底里地哭叫起来:“这是为什么?凭什么啊!”
“他要10万块钱。”陈某似乎在回答妻子的问话。
“我们哪有那么多钱?他怎么不去绑架那些百万富翁啊?”妻子边说边号啕大哭,十多天的等待、焦虑、担心和恐惧,随着撕心裂肺的哭声注满了小屋。
不足一分钟的通话,传来的是噩耗,也给找到孩子带来了一点希望。经过一番痛苦的抉择,夫妇俩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干警们叮嘱陈某夫妇再接到电话一定要想法拖住对方,有情况要及时如实报告。
此后的几天,夫妇俩颤颤惊惊地等待着那个神秘人再来电话。一天、两天过去了,电话一直静静地躺在床头,尽管电话里那个神秘人的声音很恐怖,但夫妇俩还是愿意再听一次。
又过了几天,陈家的电话终于响了,妻子用眼睛示意丈夫接听,陈某拿起电话,电话那边又传来了神秘人的声音,“想要你儿子活命就老实点儿。”啪!电话又挂了。
“是他吗?你为什么不多问问?”妻子心急火燎地问丈夫。“他挂了,说让我们老实点儿,否则儿子就没命了”。
“他是不是知道我们报案了?”
“有可能。”
正说着,电话又响了起来,电话里再次传来那个神秘人的声音。陈某强打精神问道:“你到底要怎么样?我们听你的就是了。”
“拿10万块钱买你儿子的命。”
“我哪来那么多钱啊,能不能少点儿?”
“没钱还想要儿子?”
“好!好!好!你别挂!别挂!我们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的?”
“你们家旁边的1号垃圾桶旁有你儿子的一点儿东西。”
放下电话,夫妇俩连忙冲向居住的香条前村1号垃圾桶,果然在那里找到了儿子失踪时穿着的一件外衣、一只皮鞋。睹物思人,妻子当场又一阵嚎哭,引得围观的村民也心头酸涩,纷纷指责绑匪的恶毒。
陈某把哭得肝肠寸断的妻子搀回家,一面劝慰一面思索,心一横打定了倾家荡产也要赎回儿子的主意。
电话又响了,还是那个神秘人,他似乎知道陈某夫妇已经回到家。“是你儿子的东西吧。听着,想要儿子平安,先拿5000块钱,20分钟内赶到官渡区医院门口。把你的手机打开。”陈某放下电话,翻箱倒柜搜出5000元钱立即赶往医院。途中,他的手机响了,“20分钟内把钱放到财神庙门口垃圾桶里,警告你老实点儿!”陈某不敢有懈怠,转身又向财神庙奔去。
按照勒索者的要求把钱放好,陈某筋疲力尽地回到家,刚歇了一口气,电话又响了,话筒里传来神秘人的嘿嘿冷笑。
“钱你拿到了吧,求求你放了我儿子。”陈某几乎要掉泪了。
“这么点就想打发我?三天后准备好其余的钱,等我的电话。”
此时,公安机关已测定出绑匪几次打电话的方位,迅速对周边的电话亭进行了布控,等着贪婪的绑匪上钩。
2月29日凌晨4时许,官渡区人民医院门口,一个黑影溜进了IC卡电话亭,四顾张望了一下,拿起电话拨打。在暗处守候的公安人员惊奇地发现,黑影竟是一名女子。他们屏住呼吸,继续监视。只见黑影在话亭里得意地甩甩头,接着就是一阵冷笑。目标已经锁定,公安人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逮住了黑影,此时,末挂断的话筒里还传来陈某“喂,喂”的呼唤声。
经过审讯查明,该女名叫罗吉珍,云南永善人,就住在陈某家所在的香条村164号。公安机关根据罗的供认,对其住处进行了搜查,从放在两门柜内的一个旅行箱里找到了小俊錡的尸体。经法医鉴定,小孩已死亡20天,死因系受堵捂口鼻,扼压颈部等机械性暴力作用窒息死亡。
陈某之妻赵某某万万没想到残害儿子的凶手,竟会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只有陈某心中明白,是自己造的孽导致了儿子的被害。原来,陈某曾与罗吉珍发生过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事后不负责任,罗吉珍认为陈某欺骗了自己,便怀恨在心。2月9日晚7时许,罗吉珍将正在村口玩耍的陈某之子陈俊錡骗到自己的租住房内,用枕巾将其捂昏,用尼龙绳将其勒死,将尸体放人旅行箱内,藏到两门柜中,进而向陈某勒索钱财。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罗吉珍绑架一案公开审理后,认定:罗吉珍绑架儿童,致其死亡,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必须依法严惩。以犯绑架罪,判处罗吉珍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美好的爱情给人带来幸福;而畸形的、违背社会道德的两性交往,却如毒酒一般,只能酿成悲剧,甚至诱人堕落,直至坠人犯罪的深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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