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特大卖淫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被检察机关称为北京首例、全国罕见的组织强迫多名女青年和未成年女孩卖淫案的被告人苗长顺,因组织卖淫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妻耿秀珍因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今年2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由于本案涉及个人隐私,且被告人中有未成年人,所以法庭采取的是不公开审理的方式。法院认定:作为石景山区金宝酒家经理的苗长顺,与其妻耿秀珍于1999年10月至2000年3月间,指使该酒店工作人员王云彬、勾文春、郑某、严某等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殴打、胁迫、监视、押送等手段,先后组织、强迫包括一名13岁幼女、一名14岁少女在内的数名女青少年,在一些宾馆、宿舍及酒家出租房内等处向他人卖淫,有的被强迫卖淫多次。其间,苗为强迫胡某卖淫,还将其强奸。被其指使的其他人员则因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八年,并处罚金3000元至16000元不等。(记者 王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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