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一年多以前哈尔滨南岗区贵新街的那场大火,许多人记忆犹新。三个无辜的生命葬身火海,直接经济损失10多万元。在不久前哈尔滨市召开的公捕公判大会上,这起纵火案的内情与结果终于公之于众。
纵火案主犯孟宪军与张旭东,案发时分别24岁、26岁。孟在14岁时曾因盗窃被劳教3年,1996年又因盗窃罪被判刑二年零六个月。绰号“张三”的张旭东初中毕业后一直在社会上闲逛。
1999年7月,张、孟几经游说,北京汇荣快运公司经理崔伟答应让他们帮助整垮与他有矛盾的哈尔滨金东方公司。此前,他们已有在北京中关村烧毁一辆货车得到2800元报酬的经验。8月6日22时许,孟将汽油倒入位于南岗区贵新街的金东方公司仓库内,点燃后逃离现场。第二天,二人在汇荣公司哈尔滨货站取了3000元钱,后来,孟又两次找崔伟要了共13100元钱。
这场大火致使仓库内三名男子被烧死。1999年4月和9月,孟宪军、张旭东、迟显增三人盗窃作案2起。在公安机关对迟审问时,迟检举了孟、张二人放火的犯罪事实。
在公判大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孟宪军、张旭东、崔伟、迟显增的放火、盗窃案作了一审判决:孟、张二人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崔伟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329453.65元;迟显增犯盗窃罪,免予刑事处罚。(仲治 本报记者杨晓宁 田瑷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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