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无证采矿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责任人刘某、张某,日前被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去年11月,兴宁市黄槐镇上宝龙村村民刘某未办理任何手续和证照,就非法私自开采小煤矿,并聘请没有矿山作业特种操作许可证的张某开卷扬机和当插销工。今年3月2日,张某在往井下吊一辆空矿车时,由于违章操作,导致矿车插销脱落,矿车脱离卷扬机的控制,将在井下60米深的3名四川籍民工砸死。(邹宇平)(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