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左砚文通讯员王宏胜)“淫魔”王文彬以请家教为幌子,先后强奸数名女大学生。昨日,王被洪山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据了解,王曾因流氓罪、强奸罪被判过刑。去年8月11日晚,王骑摩托车窜至武汉某大学,以请家教为幌子,骗得该校女生李某信任,又以需当日面试为由,将李骗到野外,强行奸淫。
同年8月29日,王以同样手段,将湖北某大学女生奸淫。9月13日,当王再次窜入武汉某大学,故伎重演时,被校保卫人员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