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机”一动,拐卖妇女成了韦文华一伙人发财致富的途径。多行不义必自毙,在“严打”的雷霆万钧之势下,这个专门拐卖妇女的犯罪团伙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4月29日,3名主犯一审被判处极刑。
罪 念
韦文华,清镇市红枫湖镇大冲村的农民,他整日游手好闲,打架斗殴,不务农活。偶然的一天,韦文华来到贵阳。他忽然注意到,在紫林庵附近常常聚集许多外县来筑的打工人员,其中不乏年轻单纯、不谙世事的青年女性。这不就是不用本钱的买卖吗?韦文华的罪恶就这样在这个非法劳务市场上拉开了序幕。
恶 行
1998年农历五月,韦文华来到紫林庵劳务市场,装成要雇人的样子到处转悠,寻找他的第一个猎物。突然他盯上了从黔西县来筑找活的女青年文珍(18岁)。当晚,他便设计圈套,指使他人装成流氓在街上找借口要打文珍。关键时刻,韦文华“挺身而出”,与“流氓”对打,并让文珍先走。过了一会儿,他追上文珍,双手沾满血,一脸惊慌地对文珍说:“我因为你和别人打架,那人已经被我打死了,我们两个都有责任,干脆出去避一避。”胆小怕事的文珍相信了眼前这个救了自己的陌生人。
韦文华立即邀约了同镇的姜家龙,带着文珍登上了开往福建的列车。到福建后,他们将文珍带到了屏南县双溪镇,找到远嫁至此的亲戚郭大美家,说明来意后,郭大美和丈夫张家斌见有利可图,马上联系买主。最后,4人将文珍以3500元的价格卖给了当地一农民为妻。
恶 果
第一次的成功让韦文华、姜家龙尝到了甜头。他们决定再干几票,发笔横财。于是,罪恶不断衍生扩大,1998年农历六月至1999年农历十二月,姜家龙、韦文华单独或伙同清镇市人周汉学、陈永平将来贵阳找工作的10名女青年拐骗至福建,通过张家斌、郭大美、陆泽惠卖掉,牟取非法利益。
当这个团伙正在他们“致富捷径”上狂奔时,他们终于落入警方手中。4月29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姜家龙、韦文华、张家斌死刑;团伙成员周汉学、陈永平、郭大美和陆泽惠分别领刑10年、8年、5年和3年。(毛晋 赵车 2001-04-30 0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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