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买卖卵子(孙先生,43岁,机关干部)
虽然从医学的角度来讲,捐精、捐卵和捐眼角膜、捐肾等器官的意义是相同的,但会不会出现所谓职业“捐卵”者?如果有关的规则不完善,容易造成商业性行为,或者造成伦理上的问题。国家还是要规范这方面,禁止买卖卵子。
敬佩捐卵者(何女士,36岁,公司职员)
我周围就有朋友因不能生育而离婚的例子。不育真的给这些家庭带来了很多痛苦,试管婴儿技术是她们的福音。因此,我很佩服那些愿意赠送卵子的姐妹,她们是勇敢的。毕竟社会上对这种行为还没有一种普遍的认同,在法律法规上没有认可,也没有禁止,要说也是人言可畏,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压力还是挺大的。
不如领养(林小姐,26岁,高中教师)
我认为辅助生殖技术从某种意义上是违反了自然规律,这种试管婴儿技术只能是人类的低级制造。如果有希望便不要放弃自然怀孕的机会,真的不行,也不必费财费力地去做试管婴儿,不如通过领养有一个自己的孩子!
怕影响健康(郑小姐,24岁,在校大学生)
我并不反对有爱心的人捐卵,但自己肯定不会考虑这样做,始终是要做手术,会不会对身体有伤害呢?万一有什么不好的影响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对自然规律的干预(周先生,32岁,工程技术人员)
我绝对不会支持我太太这样做。虽然只是捐献卵子,但我觉得还是危险,即使豁达一点不去计较,也会担心下一代成长后在社会上万一有机会遇上,甚至相恋结婚,那不就是近亲结婚了吗?这还了得?再说一个女的50多了,还可以借年轻人的卵子做一回妈妈,当生育真的不再受年龄限制,其实就是对人类自然规律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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