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洪燕杰今日报道 躺在北京石景山医院观察病房内,18岁的山东姑娘小丽不停地抹着眼泪,为了逃避主人的凌辱,她从三层楼上纵身跳下,盆骨骨折。“我真的没想到……”别过脸,她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小丽去年11月第一次来北京,5月7日,她在木樨园附近一家人才交流中心的介绍下,到一位外资企业经理家做保姆。“刚见到他,我觉得他就像大哥哥一样,不会伤害我,所以就跟他到了老山附近的家中,可一到他家,我就发现他对我不太规矩。我一夜没敢睡,第二天一早就想走,但门锁着,我开不开。等他醒了,我说我要回去,他不给我开门,把我拉进了他的房间……”小丽两眼看着病房的房顶,任泪水无声地在脸上淌落。“我浑身疼痛,他还叫我给他做饭,吃完饭,他让我签个协议书,说可以在公司里做业务员,上级批下来之前就给他当私人秘书。签完之后,他又一次强暴了我,我不敢反抗,因为他拿着我的身份证,我怕他到我家那边去闹事。”小丽说。
5月9日上午,雇主又一次与小丽发生了性关系后上班去了。在阳台上看见远处有人经过,小丽拼命地喊:“救救我,我要回家。”但没人理她,于是,她先将自己的行李包从窗子扔下,之后纵身从三层楼上跳了下去……“我只想赶快离开那里,死都没事儿。”急救车将小丽送往医院的途中,她还在不停地喊,“我要回家。”
小丽的父亲从山东赶到了北京,医生告诉他,小丽的盆骨已经骨折,其它部位还有待进一步观察。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女儿,老人只是默默地流泪。小丽的母亲有病,家中还有弟弟、妹妹,“我妹妹明年该升初三了,我出来挣钱就是想供她读书、上大学,可现在……”小丽终于控制不住自己,大声哭了。
记者从当地公安部门了解到,他们在接到群众报案后,当天便对小丽的雇主卢某进行了审查,对方承认与小丽发生了性行为,但不承认是强奸,因为小丽并没进行反抗。由于小丽受伤住院,一些细节无法核实,此案还在调查中。
今天上午,本报包律师、北京汇源律师事务所主任魏贵勤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卢某第一次与小丽发生性行为时,不管小丽是否反抗,只要是违背了她的意愿,就已构成强奸。此外,将小丽锁在家中的行为本身属于非法拘禁,卢某应对小丽跳楼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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