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清华通讯员梁冬妮)在深圳探亲的涂先生花3元钱从某药店买了一瓶医用酒精,使用后腿部伤口感染,致使其二次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6000多元。在福田区消委会的调解下,涂先生前日得到了4000元的赔偿。
年逾60的涂先生向消委会投诉时说,今年春节来深探亲,不慎跌伤,左大腿股骨骨折,住院一个月后办了出院手续。出院之初,涂先生一直使用从医院带来的酒精清洗伤口,均平安无事。到3月份,酒精用完,他的老伴就从附近某药店花3元钱买回一小瓶“医用酒精”。谁知用后3天,3处伤口同时转红,其中一处针口发炎流水,开始糜烂。3月11日,他到原医院检查,医生称伤口严重感染,必须住院治疗。感染原因系使用过期酒精所致。一个月后出院时,医药费共花去6000多元。
接到涂先生的投诉后,福田区消委会立即展开调查。经协商,药店最后同意补偿涂先生后期所花医疗费4000元,涂先生同意这一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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