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开平电】(记者汪波)近日,开平祥龙市场一档主耍小聪明卖出了一只变味鸡,结果被投诉后,反而要向买主赔偿80元。消费者投诉站调解了这宗买卖纠纷,消费者李某获得赔偿。
消费者李某到该市场一摊档买鸡,并要求档主将鸡宰杀清洗干净。李某回家后将鸡煮汤,在未加盐的情况下发觉汤水非常咸,仔细一看,发觉不像是新鲜的鸡肉。李某回想起档主交货时,鸡只已有点异常,于是到消费者投诉站投诉。
经查,李某买回的那只鸡是档主于前一日卖剩的。为了不让鸡肉变味,该档主用盐将鸡腌制后放在冰箱里,准备再次出售。是日李某要求将鸡只宰杀时,该档主偷梁换柱,将腌制过的鸡换给了她。最后,在消费者投诉站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该档主向李某赔偿了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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