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曹丰实习生周琳)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教委获悉,今年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安全工作,在校内组织师生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学生冬令营、春(秋)游等活动,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学校要掌握人员名单,外出集体活动不得租用个体、私营业主的无证不合要求的车、船等交通工具。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有学校领导带队,有足够数量的教师负责管理,事先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对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要进行充分的估计和准备。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组织中小学生春(秋)游,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严格禁止组织小学生参加出国(境)夏(冬)令营活动。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严重事故或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此外,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权拒绝参加。对擅自组织中小学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特别是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肃处理,同时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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