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汲传排通讯员李东民李莉)因怀疑自己肚子里已经9个月的胎儿是女孩,冯某决定将其打掉。于是,她找来游医石玉梅,强行堕胎,没想到竟被石玉梅活活治死。昨天,石某因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被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这是本市法院审理的第一起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
石玉梅是河南农民,曾获得当地政府机关颁发的妇产科职业许可证。1999年11月,她来到北京,租住在海淀区铁家坟91号院内,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非法作起了“替人看病、帮人接生”的个体游医。2000年7月19日,33岁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冯某找到了石玉梅,希望她能将自己肚子里已经9个月大的胎儿打掉。原来,冯某已经生了两个女儿,一心想生个男孩传宗接代。当她怀孕7个月时,听给她做B超的医生说,她肚子里的胎儿是女孩。于是,她决定将胎儿打掉。因为担心大医院不给做终止妊娠手术,冯某找到了石玉梅。石玉梅明知道此时对孕妇做手术有很大危险,但她还是铤而走险,在对冯某进行了简单准备后,即为其注射了催产素,进行催产手术。孰料手术后不久,冯某即感到腹部疼痛难忍,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冯某系引产过程中致子宫内口撕裂、宫腔内出血,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审理此案的李法官介绍,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是新《刑法》规定的新罪名,它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行为。1999年12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吕应妍因非法进行人流手术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李法官告诉记者,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的现象在本市城区居民中并不多见,但在本市农村特别是在一些边远山区以及一些外地来京人员中则比较普遍。李法官认为,此案应引起社会各方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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