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烙得红肿不堪的女高职生胸部
台湾消息 台北市警员冯德明烙胸案,士林地检署虽将冯依伤害罪起诉,但被害女学生及家属不满起诉内容,仅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伤害罪嫌起诉。上午由立委林瑞图陪同少女母亲出面举办记者会,并播放被害女生指控的VCR画面,要求检方说明,并希望司法单位对此案从重量刑,还少女公道。
受害少女的母亲一再哭诉“社会还有公理吗?”表达对检访起诉的强烈不满,包括起诉书内容提少女“提议”冯在胸口烙印直式猫头鹰三个字,及最后仅以伤害罪起诉。受害少女母亲说,案发至今,女儿被烙刑又被指援交,心情仍未平复,家人都轮流陪着,以免她想不开。
林瑞图说,据起诉书中所载明之犯罪事实,冯德明至少涉及妨害性自主罪、伤害罪、强制罪、妨害自由、毁谤罪。此外,冯可能有累犯、凌虐人犯、甚至重伤害等重大犯行。
林瑞图说,5月14日检察官约谈被告,竟以“秘密侦讯”方式进行。检察官与被告冯德明究竟有何种“默契”,让被告享受一般民众无法获得的“侦讯礼遇”?重大社会案件,不就更应该公开透明,何以检方让侦讯偷偷摸摸地进行,完全枉顾司法尊严?
他指出,起诉书第二页第二行指“烙胸”为被害少女自行提议,该点决非事实。此点亦可自警方另行查出之广慈博爱院少女“小雨”亦遭被告“烙字”证实,“烙字”绝非少女自行提出。何以检察官要如此扭曲此一重大关键案情,刻意掩饰被告犯行,包庇不法,此点更令人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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