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5月17日,国内首例因输血引起的全家同染艾滋病索赔案,在苏州吴县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文汇报报道,这是一起有关人身伤害的巨额索赔案,索赔金额共计近1300万元人民币。原告是一对湖北的30岁的夫妇及他们3岁的女孩。孩子的母亲已于去年年底死亡。1998年1月16日,陈某因妊娠合并重度贫血入住江苏省吴县市第一人民医院,院方在次日给其输A型全血400毫升。患者当月19日出院后,又于27日住进了家乡南漳县第二人民医院,院方在当年2月,4次给其输血1200毫升,同期又输进口人体白蛋白50毫升。经治疗,患者产下了爱女。但从去年年初起,接受过输血的患者出现全身感染,经检查,确认为HIV抗体阳性。后湖北省艾滋病检测中心又对女孩和其父进行检查,被确认也属HIV抗体阳性。一家3口就此染上了可怕的艾滋病病毒。
他们认为,染上恶病的途径只有一条——输血感染,于是寻求法律的途径讨还公道,将二输血单位诉上法庭。他们走访了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艾滋病防治中心,得到的咨询意见为:HIV阳性患者的治疗费用每人每年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他们以此为据,并根据目前国人的期望寿命70岁计算,合计两原告今后的治疗费用需1070万元。
一天庭审后,法院宣布将择日作出判决。(徐亢美 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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