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计生条例”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向有关单位申请生育第二胎。蓉城的独生子女夫妇们和社会各界人士,他们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呢?
“独生”夫妇只想生一个
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于1987年通过的《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独生子和独生女结婚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
然而,当记者在成都锦江区妇幼保建院、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访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时,他们均一脸惊讶,纷纷表示都知道这个规定,但不愿意也不会生第二胎。其主要原因是经济条件不允许和社会竞争压力过大。据初为人母的刘丽讲,一个孩子的话,父母能给予他(她)更充分的物质生活条件。虽然她和先生都是独生子女,也符合生育二胎的政策,但从没想过要生第二胎。夫妇二人称,现在抚养一个小孩,夫妇双方月收入至少要在4000元以上,否则,便不能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也不愿意让孩子面对人口增长带来的住房紧张、就业困难等巨大压力。
计生人士谈二胎
独生子女夫妇为什么不愿意生育二胎,记者就这个问题采访了成都市计生委有关人士。据宣教中心处长刘沛介绍:这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也是人们生育观念的一种转变。从计生委有关材料表明,一个小孩从生下来到18岁所需费用大约为16万余元,沉重的经济压力是许多独生子女夫妇不愿意生育二胎的基本原因。
生育观念悄悄在变
通过采访,记者发现相关育龄人士在考虑生育问题时都更趋于理性,生与不生都各自有充分的理由,这反映出我国城市人口生育观正告别盲目性。
据记者多方调查,成都人生育观念已经发生变化,市民不再用“多子多福、人多力量大”等传统观念来看待生育问题,大多市民面对新的人口政策时,能够结合个人、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利益来权衡利弊,在生育观念上更趋理性.(本报记者余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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