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宁五月二十四日电(黄必成)广西首例儿子状告父亲包“二奶”索取抚养费案,五月二十二日在上林县法院
开庭审理。十六岁的高中二年级学生小曾在法庭上陈述了其父因包“二奶”给他们家庭带来的辛酸惨景。
小曾的父亲老曾是广西宾阳县法院的退休干部。一九九七年十月八日晚,老曾当着五个儿女及妻子的面带回一川籍女
子,声称是其朋友,并与该女子当晚在家同居。第二天与该女出去后便很少再回家,在县城另租房与川籍女子长期同居。老曾
并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四日回家将家中洗衣机、消毒柜等大半家具搬出家门,从此再不回家。
老曾妻子是一家银行的内勤,工资本就不多,抚养五个儿女艰难度日。二000年十二月老曾妻子下岗,其家庭生活
更加困难。期间,老曾妻曾多次到老曾处索取孩子的抚养费,但均被老曾拒绝。不得已,老曾最小的儿子小曾将其父告上法庭
。
因老曾是宾阳县法院干部,今年二月二十三日,广西上林县法院异地受理了此案。并于四月二十六日、五月二十二日
两次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均愿意当庭调解,但被告老曾以经济困难无法接受儿子提出的每月三百五十元抚养费的条件。调
解无效,上林县法院拟对此案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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