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洒渔乡巡龙村17组村民张国忠无视国家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到国家森林内为其父上坟烧香烧纸,引起森林火灾,给国家森林资源造成严重损失,最近被昭通市森林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今年4朋8日下午,张国忠带领两个儿子(均为15岁以下)到本乡境内的广东碑森林内为其父上坟。由于正是森林防火警戒期,风高物燥,在森林内用火十分危险。但张国忠却将香、蜡点燃后,后两个儿子在坟前烧钱纸,自己则到50多米远的渔洞水库去拿水来一并祭祀。不想两个儿子烧钱纸引燃了森林,当他赶回坟前时大火已顺风四处蔓延,父子三人无法扑灭便离开现场。
大火发生后,洒渔乡政府及森林公安派出所、乐居乡政府、渔洞水库管理局的干部、职工、民警和附近群众200多人赶赴现场,经过2个多小时的缴战才将大火扑灭。洒渔乡森林派出所随即组织干警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认定火源从张家坟前引起,便于当天深夜将张国忠抓来审问。在大量铁的事实、证据面前,张国忠交待了上坟烧香烧纸引起火灾的全部过程。经林业技术鉴定,这次火灾共烧毁森林面积526亩,其中灌木林251亩、云南松中幼林37.8亩、工程造林184.2亩,累计造成经济损失26490元。
根据国家林业部、公安部关于森林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张国忠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15第的规定。因此,张国忠成为近年来昭通市第一个因上坟烧香烧纸引起森林火灾而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张天春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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