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家住成都市西大街的曹学成先生来到本报讲述了他的系列烦恼:近日,他委托人到社保局办理社保手续时,发现他的身份证号码与另外一人完全相同,“到底是谁克隆了我?”
曹学成身份证遭遇克隆
曹学成先生说,为了自己“老有所养”,他委托姐姐到成都市社保东区替他办理养老保险。当社保工作人员将他的身份证号输入电脑时,一个令人吃惊的情况出现了:电脑显示他的身份证号码已办理了养老保险,但是户名却是一位姓唐的先生。曹姐懵了,现在曹学成的身份证号码被别人使用了,那么曹学成又如何办理社保手续呢?社保局工作人员说,只有到派出所更改一个新号码,因为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办理一个社保。
派出所身份证真实有效
得知此事,曹学成立即和姐姐来到当初办身份证的新华西路派出所。派出所对他的身份证进行了鉴定,结果是1985年12月31日签发的,有效期为20年,现在依然真实有效,并为他开了证明。曹学成开始怀疑唐某的身份证“纯属假冒”,但只有找到这位使用了同号身份证的唐某,才能“保护个人身份证号码不受侵犯”。
社保局建议新办身份证
曹学成于是来到社保局,要求查询唐某的详细资料。但是他的要求遭到社保部门断然拒绝:投保人员的资料保密,曹没有权利查询。省社保局一位胡先生说,一直以来,国家都规定以个人身份证作为确认社保个人账户的惟一依据,这也是公认的可靠性很强的依据,至今还无任何异议。作为社保单位,每一位投保人的情况是无权透露的。针对曹先生的奇遇,胡先生认为,社保局本身是没有责任的,解决问题的关键也不在社保局。当然,胡先生说也不排除电脑在输入那位唐先生的号码时出现机器误认,但这种几率很小。胡先生建议曹先生应去公安部门将15位身份证号升为18位,或许能够起作用。
曹学成:用法律捍卫权利
“明明已经属于我十几年的号码怎么能拱手让人呢?”曹学成对这种建议强烈不满。因为身份证号码一旦改变,他的驾驶证、银行卡等等一系列证件全都要换。他说,拥有一个身份证号码是一个公民最起码的权利,而今这个权利不明不白被唐某侵占,他不能就这样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拱手相让。如果近日内派出所、社保局仍不能给一个明确说法,必要的时候,他将不惜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个人身份证号码不受侵犯”的权利。
龙律师过错可能在公安
随后,记者采访了成都守民律师事务所的龙涛律师。龙律师指出,如果那位唐先生的身份证号码确认真实有效的话,那过错应在公安机关,社保局拒绝提供资料的做法是正确的。如今,只有曹先生找到公安机关,请他们专门出示证明及说明,再找社保局协调,看是否能在保证曹先生身份证号不变的情况下,在电脑上做出一定注明然后投保。
目前,曹学成为了保护个人身份证号码不受侵犯,仍在四处奔波。结果究竟怎样?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刘志刚实习记者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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