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记者高楠昨日报道 27岁的位愧来京做保姆只有半年,每月工资400元。昨天她要回家收麦子,临走时却被雇主发现身上装着34000元钱。正在为不断丢钱而烦恼的雇主当即把她送进了德外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记者见到了身材壮实的位愧。警官问话的很长时间中,她低着的头就没抬起来过,对民警的提问也避而不答。只是在民警把从她身上搜出来的钱摊在面前的时候,她才偷偷抬头看了一眼。“我家里穷,人又多,日子过得苦,特别缺钱。”位愧这样解释道。
负责此案的苏警官告诉记者,位愧的雇主在雅宝路服装市场做生意,现金流动很快,经常带着几千元钱回家。从几个月前开始,她钱包里的百元大钞会不时少几张。粗心的雇主还以为是自己不知在什么时候给花了,根本没往心里去。直到3月份,包里的钱一次少了好几千元,雇主才意识到可能是被盗了。“这个事主也真是麻痹大意,丢了这么多钱,一回家,钱包还是到处放,根本没留心过身边的人。”苏警官说。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盗窃时从不把钱包里的钱全部拿走,每次都根据钱的多少,按照一定的比例偷走其中的一部分,希望能不引起事主的注意。最近的一次,钱包里的钱很多,她一下子偷走了4900元。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阅手机短信顶级新闻每天得新款手机大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