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均海是顺德市陈村镇的一位农民,今年42岁。从1998年到2000年,他多次强奸两名少女,并致使其中一人怀孕,犯罪情节恶劣。近日,佛山市中院依法对其严惩,判处其无期徒刑。而两名受害者均为16岁女中学生,她们所受的教育并未能够阻止其落入极其拙劣的迷信圈套,此事令人深思。
“请仙” 必须脱光衣服
据被害人阿婧(化名)讲述:1998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7时,她被郭均海骗到其家门口附近种花处,郭问她想不想富有一些,她说很想,他说很简单,只需用些迷信的东西就可以了,然后他就摘了几片蕉叶铺在地上,叫她睡在蕉叶上称帮她“请仙”。接着,他叫她把衣服全部脱光,阿婧不愿意。郭均海说想有钱就要这样,后来他强行把她的衣服全部脱光,将阿婧强奸。之后,郭均海对阿婧讲不要把今晚的事告诉父母知道,否则仙人就不会助你发达,相反会比你现在更加贫穷。
你跟我来保证发财
据被害人阿晓(化名)讲述:1999年4月上旬的一天晚上,阿晓上完晚修课骑自行车回家时,在一五金厂附近被郭均海拦住,郭叫她跟他走并说你现在家庭环境不好,你母亲是卖迷信品的,如果你跟我来的话,你母亲的生意会很好,保证你家里一个月后就会富裕起来,还包你的学习成绩有改变。阿晓要回家时,郭均海就拉着她的自行车不让她走,阿晓只好跟他到附近的桔地去。在桔地,郭均海叫阿晓全部脱光身上的衣服,阿晓不愿意,郭均海就动手强行脱光阿晓的衣服,强奸了她。
女生怀孕淫魔落网、
2000年8月30日,阿晓的母亲带她到陈村某医院妇产科照B超检查,确定阿晓已怀孕130天。次日母亲带阿晓到顺德市某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并向警方报了案,淫魔郭均海终于落入法网。
佛山市中院审理认为:郭均海明知阿婧、阿晓是在校读书的女学生,而用诱骗、胁迫的方法对二人实施强奸,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而且犯罪情节恶劣,应予严惩,遂判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41411· 88元。
据悉,郭均海这回已是“二进宫”,1991年5月,他就曾因犯盗窃罪被南海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谭海清 侯建华)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阅手机短信顶级新闻每天得新款手机大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