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杭州日报报道,今年3月18日,病人金乃成因反复呕血到浙江金华市中医院诊治。入院时诊断为:肝硬化失代偿,上消化道出血。院方对病人进行了一番处理。3月21日,院方请来杭州市第一医院专家会诊,专家建议病人转诊到杭州。29日晚,该院副院长通知家属,已在杭州联系好病房和床位,次日医院将派救护车送往。
3月30日上午,院方告知已派好车,让病人在医院门口等。孰料,重病缠身的金乃成,从上午9时一直等到中午12时也未见到救护车的影子。后据了解,是因为驾驶员认为当班救护车曾出车祸轧死过人,跑长途不吉利而拒绝出车,院方对此一时又无法协调。为赶时间,家属陪同病人去赶火车,又未能赶上。几经折腾,病人返回医院后病情急剧恶化,最终于4月10日病逝在医院。
金乃成去世后,家属认为金的死院方负有责任,认为正是因为院方延误派车才导致病人失去救治时机并最终死亡,院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赔偿责任。院方则认为,在出车上医院确实有调度不顺的地方,但派车与病人去世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院方还认为,当时金乃成是按自动出院而非转院手续办理的,医院派车仅仅是帮忙性质。据悉,病人家属将通过法律途径向金华市中医院讨“说法”。(陈军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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