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绝症的江西瑞金籍少妇杨福兰,竟在自己离开人世之前,公开发出为丈夫征集“贤妻”的启事。
上周,这则新奇的“为夫征妻”启事就赫然出现在深圳各报上。
杨福兰,27岁,她与丈夫钟水生是几年前在深圳打工时相识相爱的。现育有一儿一女,女儿6岁,儿子5岁。几年的患难相处建立了深厚的情感。去年,不幸突然降临在这个原本温馨的家庭,杨福兰被确诊为身患膀胱癌。一年多的治疗,使这个家庭背上了近10万元的债务,杨亦感到生存希望的渺茫,为报答丈夫,杨瞒着丈夫,毅然作出了代夫征“妻”的决定。而后,这件事又以杨的丈夫撤下“征妻”广告而告一段落。
这对贫病交加的患难夫妻间的情爱让人为之动容,杨福兰的“深明大义”之举更令许多人肃然起敬。然而,透过事件的表象,理性的人们对此表示不解和遗憾。
情感无法替代法律。首先,从法律层面上分析,此举合法吗?杨福兰作为钟水生的合法妻子,公然为夫征“妻”,并打算由她从中介绍安排,使应征者与钟“偶然相识”,慢慢发展。如若这样,在杨与钟合法婚姻关系尚存在的情况下,这些应征者就与钟水生谈婚论嫁,她们究竟要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杨的作法更应给予怎样的道德与法律的评判?再者,有人指出,从“为夫征妻”这则广告本身来讲,作为征婚广告,杨在刊登时,根本无法出具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这算一种什么广告?善良的人们可能由此只对杨福兰表示同情,这难道就是初衷?
再者,此举现实吗?一方面,出于对妻子的真爱,钟水生无法接受妻子离他而去的现实,希望奇迹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心力交困的钟根本无法接受另一份感情的“滋扰”。为他征“妻”,只会为钟套上一副道德与精神的枷锁,这简直是对钟水生真挚情感的一种亵渎———无论它的初衷是多么“高尚”和“大义”。另一方面,杨福兰希望“有爱心的女士”在她死后,能“关心照顾我那可敬可爱的丈夫和两个天真幼稚的孩子”。有人谑称,这简直是在征保姆。杨福兰的处境和举止令人同情,但同情和感动不是爱情,更不是婚姻生活的真实内容。正如有应征者直言不讳地询问有关钟水生的工作、住房、户口以及举债情况,这都是很实际的。所以说,杨福兰的行为的确有些一厢情愿。
再次,有人对这种行为的公平性提出质疑。杨福兰以自己的审美与价值判断标准去度量钟水生今后的生活伴侣,这有些不尊重钟的选择,甚至有些自私。这不是爱,而是干涉。对应征者来说,这种大张旗鼓式的征“妻”举动,可能会使她们永远生活在一种舆论的压力和杨的阴影中而得不到真爱和幸福。
今年初,辽阳县一位20岁少女曾许诺,谁救其重病中的母亲就嫁谁,在舆论界引起强烈反响,许多人对此不表赞同。传媒对杨福兰“为夫征妻”的“义举”又频频渲染,使人们似乎嗅到一股“贞节牌坊”式的气息,真有鱼鲠在喉之感。
真爱的极端就是畸情,真爱又何需如此?
也许杨福兰最该做的是重燃生活的勇气,积极配合治疗,坚强地生活下去。这是对孩子和丈夫,也是对所有关爱她的人的最大宽慰!主持人:庞永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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