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学生在学校受点小伤本是常事,但家长在获悉孩子在“贵族学校”受伤后竟是独自寻医后大惊失色。与学校几经交涉之后,双方不欢而散。为讨回一份安心,这名8岁童及其家长一纸状子将学校告上了法庭,并向学校索赔精神损失费一元。这是东莞市常平法庭日前受理的一宗民事纠纷。经过学生意外划破脸无奈独自找校医
原告小白是东莞市常平镇新星学校小学部的学生,是学校鼓号队的一员。5月25日早上,小队员们照例进行鼓号训练,因为站在旁边的一位同学在训练开始后还在说话,小白转身提醒他,该同学手中的小金属叉(训练用工具)不慎划破了小白的脸。
据小白的母亲介绍,她是当天早上8点半左右接到班主任通知的,之后急忙赶到学校。带儿子到常平镇人民医院检查并再次缝合伤口后,白母从儿子口中了解到,事情发生后,负责鼓号队训练的老师并没发觉,小白是自己一个人一边哭着一边跑到学校医务室的。当时拍打医务室的门没有人应答,小白只好跑到学校生活部找生活老师。但生活老师当时只是问了一下“你怎么伤了”,也没带小白去看医生,不知所措的小白不知道怎样才能找到校医,好在遇到另一个因打架伤了嘴皮的同学说知道校医的住处,于是两人一起找到了校医住处。原告四度交涉无结果父母愤然上法庭
这种情况让白母大惊失色。她认为,自己是因为信任这个“贵族学校”,才舍得花上一年2·3万多元的费用送儿子来的,“没想到学校如此不负责任”。
据白母介绍,事件发生后,她前后四次去找校长,但都不欢而散。越想越生气的家长表示要上法庭,校方的反应则是“要告就去告吧”。这样,6月28日,白母以原告小白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将学校告上了法庭。被告学校处理得很好这位家长很特别
记者就此事对新星学校进行了电话采访。校办一位女士介绍,确实是一个同学“玩耍时一挥小叉划伤了小白”,但学校已经“处理得很好”,“校长亲自给她(家长)解释了”。这位女士说,这种小事在哪个学校都可能发生,只是“这位家长很特别,来学校不是持解决问题的态度,与其他的家长不一样,很难处理”,同时把学校的处理结果告诉了记者。至于孩子受伤后是否无人发觉,她表示自己不清楚,是小白的班主任在调查。
记者又拨通了小白的班主任方老师的电话。方老师证实了白母所说的情况,但他强调,“当时自己并不在场,也是通过孩子口中了解到的,可能是当时人太多,带队老师没有发觉,而生活老师可能当时也较大意。律师一元精神赔偿费只求校方有改进
原告为何只提一元的精神赔偿?记者就此采访了原告方的代理律师————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的李连明。李律师介绍说,鉴于原告起诉目的只是希望学校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及保护,减少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因此,象征性地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为一元人民币。(记者温冲通讯员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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