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莞电】(记者王海荣)日前,东莞市常平镇一名8岁儿童以学校监护不力导致自己受伤为由,将就读的“贵族学校”告上法庭。案子一经公布,当地各界议论纷纷,焦点就是原告提出的“一元钱精神赔偿”是哗众取宠,还是主动维权。
独自找医惊坏家长
原告小白是东莞市常平镇新星学校小学部的学生,也是该校鼓号队的一名队员。5月25日早上,鼓号队照例进行鼓号训练,训练开始后,因为站在旁边的一位小同学还在说话,小白就提醒他不要说话。结果意外发生了,说话的小朋友在还了一句“不关你事”之后,不慎用手中的小金属叉(训练用的工具)划破了小白的脸。
据小白的母亲介绍,她是当天早上8点半左右接到小白的班主任通知后急忙赶到学校,带儿子到常平镇人民医院检查并再次缝合伤口。白母从儿子口中了解到,事情发生后,负责鼓号队训练的老师并没发觉,小白是自己一个人一边哭着一边跑到学校医务室的。拍打医务室的门没有人应答,小白只好跑到生活部(该校是寄宿学校)找生活老师。生活老师只是问了一下“你怎么伤了”,也没带小白去看医生。不知所措的小白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校医,好在遇到另一个因打架伤了嘴皮的小同学说知道校医的住处,于是两人一起找到了校医住处。
白母认为,因为信任这个“贵族学校”的管理,才舍得花上一年2.3万多元的费用送儿子来,“没想到学校如此不负责任”。
交涉无果诉上法庭
事件发生后,白母前后4次去找校长,但交涉过程并不愉快,家长觉得校方太冷漠,校方则觉得家长是在无理取闹,双方不欢而散。6月28日,为讨个说法,白母以原告小白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将学校告上了法庭。
原告在起诉状上称,双方签订了合同,小白在新星学校小学部学习,由学校实施全寄宿制封闭管理。根据合同约定,小白在校的监护责任已委托给学校,小白在学校受伤害,是学校监护不力造成的。事发后,校方对此事的处理态度是推卸责任,消极对待;更严重的是,在家长要求正确处理此事时,校方竟称家长无理取闹,使原告母子精神受到严重打击。据此,原告向法庭提出赔偿要求,并提出一元的精神赔偿,同时要求法庭责令被告保证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众说纷纭“一元钱”
记者就此事对新星学校进行了电话采访。校办一位女士介绍,确实是一个同学“玩耍时挥小叉划伤了小白”,但学校已经“处理得很好”,“校长亲自给她(家长)解释了”。这位女士说,这种小事在哪个学校都可能发生,只是“这位家长很特别,与其他的家长不一样,很难处理”。
凤岗一间私立学校的负责人用“小题大做”四个字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学生在学校受点小伤本是常事,即使管理再完善的场所,也无法保证万无一失,家长这样未免小题大做。
一些家长却能理解白母的“一元钱官司”,认为这体现了维权意识,天下父母谁不心痛自己的孩子?
据原告方的代理律师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民法通则》的有关解释,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事件发生后学校消极处理,导致事件久未得到解决,对原告及监护人的精神造成了损害,但鉴于原告起诉目的只是希望学校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及保护,减少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因此,“一元钱”只是一个象征性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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