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我俩是前世冤家,十几年争争吵吵、离离和和,最终还是要分手。”周媚平静地诉说着,眼睛红红的,眼泪转了几转,始终没有流下来。
周媚和王强认识时才21岁,王强比她大13岁。周媚仰慕他学有所长,事业有成。王强也被周媚的年轻美貌所打动,他们很快就结婚了。
女儿出生后,他们开了一家公司,生意还不错。周媚辞去了工作,全心全意照顾女儿,打理家务。但好景不长,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夫妻俩经常为一些琐事争吵。
一天天气非常闷热,王强回到家已是晚上12点多钟了,不知为了什么事情两人又吵得不可开交。周媚脱口而出“离婚”两个字,没想到王强竟张口就来“离就离”,还当即写下了离婚协议,说女儿归他抚养,不要她出抚养费。周媚一赌气就签了名,两人就这样离婚了。一个月了,一想起女儿,她的心就隐隐作痛。女儿出世后和自己一天也没分开过,刚刚才学会走路的她会不会到处找妈妈?当后来接到王强让他回去帮忙带女儿的电话时,周媚一点也没觉得奇怪,。这样,他们又住在一起。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女儿已长得亭亭玉立。王强公司的业务越做越大,家产越来越多。周媚几次和王强商量复婚的事,王强总是借故推诿。他认为周媚复婚就是为了分家产。事实是家里财产绝大部分都在王强名下。最让她无法接受的是,两人共同生活了十多年,而王强根本不理解她,只考虑钱,十几年的感情对他来说不如金钱重要。是放弃财产和他复婚?还是继续同居?面对种种可能的选择,周媚说她只有一个原则就是要把握好自己的后半生。
法律评析
婚姻如果失去了感情,变成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是难以永久维系的。周媚、王强离婚后又共同生活,但因没有登记复婚未取得合法婚姻关系,无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财产分割是复婚的主要障碍,可通过书面约定解决。(本栏目由深圳市妇联协办 特约通讯员潘虹 本报记者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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