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7月10日消息:造成1死8伤的广西自治区忻城县古蓬镇“7·2”特大爆炸案件,经过忻城县警方四
天三夜的全力侦查,7月5日胜利告破,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警方擒获归案。
据南国早报报道,7月2日凌晨6时30分,忻城县古蓬中学的门卫在学校大门外发现一个裹着白布、写有“古蓬中
学覃华老师收”的木箱子,遂通知其本人来领龋覃华老师到来后,就地掀开箱盖,突然一声巨响,木箱发生爆炸,覃华当场身
亡,在旁边围观的群众有8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
忻城县警方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和其它线索展开了艰苦的排查,7月3日中午在古蓬镇内联小学将正在参加期末集中
改卷的犯罪嫌疑人莫康(古蓬镇枝林小学的老师)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莫康供述,他与本校一位女同事曾交往甚密,因其已婚且有小孩,两人来往遭到了非议。今年3月,这
名女同事与古蓬中学的覃华老师正式确立恋爱关系。莫康因此心生怨恨,产生了欲除掉覃华的恶念。
6月中旬的一天,莫康经犯罪嫌疑人蓝宝云介绍,找到一采石场工头蓝胜枪,向他购买了1.5公斤自制炸药和2发
电雷管。经过精心准备,7月1日晚上11时许,嫌疑人莫康带上自制的自动爆炸装置,邀上自己的表弟黄世丰一起来到古蓬
中学,叫其表弟在装有炸药的木箱上写上收件人姓名,由其表弟将木箱放置在中学校门外,然后连夜逃离现常次日清晨便发生
了惨案。
目前,莫康、黄世丰、蓝胜枪、蓝宝云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李旭东、石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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