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绍兴晚报》报道夜巡队员在镇政府大院里私设公堂,第二天,被“审讯”者却突然死亡。昨日,嵊州市有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对此事的处理意见。
7月7日深夜,嵊州市黄泽镇夜间治安巡逻大队在镇上一小店里,抓住一名入室盗窃的男子,将其带回设在镇政府大院内的夜巡队办公室“审讯”。8日清晨,人们发现该男子生命垂危,立即送镇卫生院抢救,但医生检查发现,当时此人已经不治。当天下午,嵊州市公安局介入调查,对三名夜巡队员王某、胡某和魏某予以刑事拘留。据承办此案的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称:7日晚,有“一群”夜巡队员参与了对小偷的“审讯”。小偷下半身皮下多处淤血,可能因大脑供血不足、缺水等引起死亡。警方介绍说,死者是江苏人,今年30多岁,有犯罪前科。
笔者到黄泽镇采访时发现,夜巡队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大院一幢楼的一楼,墙上写着12个大字:“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面对笔者的采访,一位副镇长表示:“镇党委已经研究过了,此事对上级组织要如实汇报,对其他方面尚不能提供详细情况。”据一名镇政府工作人员透露,夜巡队是去年成立的,由镇政府综治办管理,全队共有10名队员,大部分是从社会上招聘来的。
嵊州市公安局黄泽派出所所长陈金财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夜巡队没有审讯权,抓住小偷应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但7日深夜,夜巡队抓住小偷后,没有移送派出所。
目前,此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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