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全省有40多万职工离开单位后中断了养老保险关系,加上今年又是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的高峰期,该中心负责人呼吁:中断养老保险和出中心的职工应尽快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该中心负责人说,这部分职工虽然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但原来已经和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养老保险机构建立了养老保险关系,原来人在企业,养老保险关系由企业代为管理,如今离开了企业,自己应该主动为自己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如果停止缴费,一方面不能继续增加自己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另一方面也不符合国家有关养老保险政策,将不能按国家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国家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最近分别下文,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文件要求:今后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养老保险机构一定要将基本养老保险接续的有关政策、接续办法通知到职工本人。对已经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填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通知单》,并通过企业或街道、社区等组织协助发放到出中心的下岗职工和已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手中,并为其继续参保和缴纳养老保险费提供便利条件。
今后凡与原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从事非正规就业的下岗职工和其他人员,可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开设的专门窗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可以按国家统一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李伟江大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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