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黄利琴)一桩因13岁的女儿被邻居冤枉偷衣服而自杀的精神索赔案,昨(12)日上午在金堂县人民法院竹篙镇法庭内开审。
死者刘芳的父亲刘宝成诉称:5月25日下午7点左右,女儿刘芳端着洋芋到河边清洗,这时,被告肖琼见刘芳穿的衣服是自己的,便厉声责问刘芳衣服是谁的。刘芳急称是肖琼之女夏凤赠送的,并说如果肖琼要,第二天脱下来退给肖琼。然而被告肖琼却不依不饶,扯起刘芳的上衣强行往下脱,刘芳又哭又求,挣脱肖琼就往家跑,肖琼在后面追到刘芳家中,刘芳脱下衣服,并将夏凤以往送给她的另外两件衣服全给了肖琼。肖琼拿着衣服,仍站在屋外不停地骂,不堪入耳的言辞令刘芳大哭不止。第二天,肖琼与另外2人再次到刘芳家中辱骂,并提走刘芳的一些衣服。10时左右,待刘芳的奶奶回家推开房门,却见孙女口吐白沫,倒在地上。
在成都打工的刘宝成当天下午赶回家后,在村里人的劝解下,把女儿刘芳的尸体拉走火化了,并为此获得保险公司1万元的赔偿。
3天后,刘宝成发现一张遗书和墙角边一个装有毒药的碗。遗书写着“天啊,我是冤枉的”。6月20日,刘宝成向金堂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将邻居肖琼告上法庭。
被告肖琼辩称,在发现刘芳身穿她家的衣服时,只是问了几句,并未辱骂刘芳,甚至没带一个脏字,并对刘芳遗书中提到的“药是肖琼拿给我吃的”一事坚决否认。
记者就此案件采访了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游永恒。他告诉记者,许多学生在受挫、遇到危机事件时往往无所适从,受挫处理能力差,处理问题技巧差。遇到稍大的事以生命自我毁灭来证明自己的清白,采取的是极端、原始、野蛮的自我毁灭方式。这一案例,反映了学校教育的缺陷和学生处理危机问题能力的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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