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13日消息: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非法为高考落榜生提供入学工作担保、
收取钱财的北京天地法律事务所败诉。邱序妹等四位几年前的高考落榜生,终于在经历了坎坷的求学之路和两年多的艰难诉讼
后,迎来了法律的公正判决。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998年6月,高考落榜的江西女孩邱序妹为了能够继续求学,来到北京,经人介绍到了天地
法律事务所。走进事务所,邱序妹看到墙上挂满了国内知名法学专家的照片,照片下还标有“本所高级业务指导”的字样。所
负责人关某向邱序妹介绍说,事务所可以为她提供三所可选择的大学,还可在取得学历后直接到该所工作。在既能上大学、又
能够在法律专家指导下进行司法实践并工作的优厚条件吸引下,邱序妹与事务所签订了《担保助学协议书》。
《协议》约定:一,天地法律事务所在邱序妹具备符合大专招生报名条件后,负责邱序妹在天地法律事务所联系的学
校(至少3所)报名自费脱产读书,参加成人高考取得学历后直接到天地法律事务所工作。二,邱序妹向天地法律事务所提供
担保金3万元,此款将在邱序妹在天地法律事务所工作满6年后如数退还(不含工资)。另外,事务所还签下了负责邱序妹一
切入学事宜和邱序妹必须参加事务所实习等条款。
交纳了3万元的担保金后,邱序妹在天地事务所开始了试聘生活。三个月后,在事务所不按约定为她提供学校的情况
下,邱序妹自己设法进入中华研修大学学习法律。在事务所试聘三个月中,邱序妹目睹了事务所种种混乱状况:期间事务所先
后三次搬家,人员换了两三批,最少时只有一两个人在看家。
一年后,初通法律知识的邱序妹意识到天地事务所在收取担保金后未履行协定,自己签下的是一份不平等协议。该助
学担保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约定显失公平,对方不用尽到任何义务,却无偿占有了保证金。遂请求法院判定该协议无效
,判令对方返还担保金。
与此同时,和邱序妹一样因无知签下担保助学协议书,通过自己努力进入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华研修大学学习法律的侯
影、张秀峰、宋岩三个年轻人也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协议书无效,要求天地法律事务所返还担保金1万元到2万元不等。四
位年轻人依靠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自诉自辩,走上了法庭。
经一、二审法院审理认定,这个位于北京东四北大街的法人代表为“罗大华”的天地法律事务所,按照规定,只能从
事诉讼、非诉讼代理、代书、咨询解答、见证、法律事实调查和法律顾问事务。与四位年轻人签订担保助学协议,“天地法律
事务所的行为实质上是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和邱序妹等人没有社会经验,变相收取钱财”,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确定为无效
。判令北京市天地法律事务所返还原告四人的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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