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 黄庆锋 记者 赖永强)成都战旗电力设备厂厂长侯恩卡参加了四川省中国旅行社组织的马来西亚旅游8日游,结果在湿米岛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事发后,其家属与旅行社就责任问题产生了纠纷。昨日,双方最终就这一问题闹到了武侯区法院,侯的妻子及父母向旅行社索赔近50万元。
昨日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有三:分歧一,没有领队证的杨明带团是否违规?原告认为,领队杨明并不是专职领队,连领队证都没有。让没有领队资格的人领队,直接导致此事的发生。被告则认为,杨明是否是领队,与侯的死亡没有任何关系;分歧二:旅行社提供的旅游场地没有安全设施是否违规?原告认为,旅行社提供的活动环境与活动内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kk湿米岛的海滨浴场并非正规浴场,没有专人管理,没有警示标志与安全设施,甚至没有救援人员,这是导致侯死亡的主要原因。被告称,出事的海滨浴场是湿米岛长期对外开放的一个浴场,在当地的旅游资料上也介绍说湿米岛是适合游泳的好地方,每年有上万人旅游。至于浴场没设警示标志与专职救援人员是当地政府部门的事,与旅行社无关。杨明与地接导游多次提醒游客下海游泳应穿救生衣,侯恩卡作为成年人,安全意识淡薄,不穿救生衣才是导致意外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歧三,该不该赔?原告认为,被告对此事付全部责任,侯的死亡给全家人造成了极大的创伤,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丧葬费等近50万元。被告则认为自己在这一事件中没有一点责任,自然就不该赔一分钱。
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对此案宣判。
(记者 马天帅 实习记者 石蓓蕾 实习生 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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