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先福
凌晨发案
凌晨,一名15岁少女遭“绑架”,警方紧急出动,艰苦侦破,最终查出一桩令人啼笑皆非的———
“我女儿遭人绑架了,公安,快救救她,去晚了就完啦……”
5月11日凌晨四时许,四川省资阳市公安局值班室窗外,一名满脸血迹的中年妇女一边拍打玻璃窗,一边哭喊。值班民警打开大门,让报案人进来坐下,简要问明了发案情况。
报案人叫郑芳,38岁,家住雁江镇城西村4社。她说,半夜过后,她听见有人敲门,问明来人是她的“干女儿”张丽、姜敏,就开了门。不料张丽、姜敏及另外两个妹子带着4个横眉立眼的小伙子冲进屋里,叫喊着让拿10000元钱出来。郑芳说没有钱,那几个人就到处搜查,抢走了她家仅有的750元钱。最后,几个人把她15岁的女儿小芬从床上拖走了,叫拿10000元取人。那伙人用菜刀相威胁,张丽抓过一只花瓶,砸烂后用瓶颈戳伤了郑芳右耳,她顿时痛昏了过去。等她清醒后追出屋子,女儿已不知去向了。
刑警大队得到少女遭绑架的报案,大队长邓荣成、副大队长邱继南与城西派出所众民警当即奔赴现场,经过勘查访问,认为绑架案成立。“5·11”专案组立即开展侦破,围绕绑架者张丽、姜敏的各种社会关系,民警分别奔赴迎接镇、老君镇走访调查,均无任何线索。
专案组分析,绑架者的目的是要钱,肯定会给受害人家里打电话或采取其它形式传递“指令”。郑芳家没电话,一般要到离家最近的公用电话去接。因此,民警一方面吩咐郑芳等候电话,一方面在其家附近设下埋伏,一旦有人送信或打来电话,即对其控制。
迷离案情
上午九时许,电话果然响了起来,郑芳接电话时,对方说:“要想你女儿活命,就拿12000元钱到朱家大院来!”电话那头,一个女人的声音恶狠狠地威胁:“如果报案,就要了你女儿的命!”接着,电话里传来呼救声:“妈妈,快来救我,我被砍了3刀啦,快点拿钱来救我呀……”郑芳听到女儿在电话里悲惨的哭喊声,心如刀绞,连民警指点让她问交钱的时间和地点都没听清楚就搁下了电话。她哭喊着找到设伏民警:“快去,我女儿在朱家大院,都被宰了3刀了,快去救救我女儿,晚了就没命啦……”
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朱家大院。
“朱家大院”并不是一个院子,而是资阳市东半城的总称,方圆两三平方公里,到哪里去搜寻绑架者的线索?民警无奈,只好采取梳篦式的方法,一条巷子一条巷子地查。这边,民警正煞费苦心地破案;那边,郑芳又哭喊着到公安局来了:“十点多钟,张丽带着人,闯进我家,把我拉到粮油加工厂后边,狠狠地打了我一顿。叫我拿7000元就可以取人。”郑芳撩起衣服,身上果然青一块紫一块,好像打得还不轻。
原来,所有民警都奔赴朱家大院寻找线索的时候,没料到绑架者居然闯进郑芳家,把郑芳打了一顿。
不能小瞧绑架者的嚣张气焰!民警一边继续在外围开展调查,一边来到郑芳住家附近,采取“守株待兔”的办法等候绑架者新的“指令”。
中午十二点多钟,电话果然又来了,这次对方叫喊让拿3000元就可以取人。郑芳沉住气,问交钱的时间和地点,可对方却“啪”地一声把电话挂了。警方立即查明该电话机主系制药五厂职工李某。
难道李某参与了这起绑架?民警迅速赶赴制药五厂李某家。李某称,他家以前确实有部电话,也是这个号码,但他转让给一个朋友作了公用电话,那部电话现在安装在城西井下作业大队门口。
民警飞奔城西那个公用电话点。电话的主人称,中午十二点钟左右,有两个女的来打过电话,另外还有一个妹子离着十来步远,蹲在地上嗑瓜子。据守机人提供打电话人的体貌特征,民警分析,打电话的两个女子是张丽、姜敏,嗑瓜子的那个妹子则是小芬。
已是下午三点多钟,民警凑在一起分析情况。每个人都感到纳闷:打电话的女子如果是张丽和姜敏,嗑瓜子的是小芬的话,小芬怎么不趁机逃跑?上午,小芬在电话里称,她已被砍了3刀,可守机人却没看出来。当然,不可排除另外几个小伙子暗中监控小芬,胁迫张丽等去打电话。如果是这样,问题可就非同小可了,作案者很可能是亡命之徒。这么一分析,每个参战民警不觉暗自吸凉气,猜不透到底遇上了什么样的对手。
破解疑团
时间一天天过去,此后郑芳再没接到什么电话,民警经过艰苦侦查搜寻,也没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难道小芬被撕了票,绑架者不肯担风险而放弃了勒索?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了一个不合常理的情况:郑芳家里很穷,而绑架者的目的是要钱,为什么偏偏找郑芳这个无钱又无地位的人呢?这里边有什么名堂?
郑芳原籍隆昌县,16岁就嫁了人,先后生了7个子女,前夫因犯罪进了监狱,郑芳无力抚养子女,就把子女送人,身边只留下一个女儿小芬。后来,郑芳与狱中的丈夫离了婚,带着女儿嫁到了资阳。去年,不满14岁的小芬当起了坐台小姐,认识了年龄才十六七岁的张丽、姜敏,并把二人带回家住宿,还结拜为“桃园姐妹”。郑芳见张丽、姜敏乖巧伶俐,便让二人做了自己的“干女儿”。后来,郑芳了解张丽、姜敏“乱耍男朋友”,就要求女儿小芬与张、姜二人脱离关系,禁止女儿外出,女儿偏不买帐,总是在外鬼混,郑芳气愤就打了女儿一顿,并把张、姜赶了出去。
5月18日,郑芳又报告,说姜敏和小芬在临江镇老鹰街一家OK厅坐台。专案组民警迅速赶赴老鹰街,果真将姜敏抓获,并解救出被“绑架”的小芬。据姜敏交待,早晨她和张丽约定一起到老鹰街,但不知为什么张丽没有来。民警赶紧返回资阳,找到张丽的租房,一举又将张丽抓获。
真相大白
经审讯,案情真相大白,结果令人哭笑不得。
原来,郑芳心想张丽和众多男子有染,当干妈的不能不管,便在祥符镇乡下给张丽介绍了个男朋友许某。张、许见面仅三四天,就办了酒席,请了客,算是结婚,开始同居。“结婚”那天,郑芳悄悄对许某说,张丽家里很穷,父母抚养张丽不容易,要许某给3000元钱孝敬张的父母。许某欣然同意,当即拿出3500元交给郑芳,说3000元孝敬张丽父母,另外500元则是给郑芳的谢媒费。郑芳却把这钱都吞了。
没多久,张丽“厌倦”了与许某的“夫妻”生活,提出要出去耍几天,许某不让张丽走,说他花了3500元钱,另外又办酒席又请客,前后花了6000多元,不能鸡飞蛋打让张丽跑了。恰在这时,姜敏来找张丽,许某经不住软磨硬缠,终于同意张丽和姜敏“出去玩几天”。张丽猜想,许某给郑芳的3500元钱,肯定被郑芳独吞了,但碍于干妈面子,不便要回来,就和姜敏来到郑芳家,说要带小芬出去耍一耍,郑芳没在意,就同意了。于是,张丽、姜敏把小芬带到内江市凌家场,在一家歌厅干起了“坐台”。张丽、姜敏的意思是,让小芬挣够3500元钱,偿还许某付给郑芳的那3500元,这叫“母债女还”。
可是,一个多月后,内江市中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凌家场某歌厅当场抓获小芬与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嫖宿,驾驶员被处以罚款5000元。小芬在交待中又供出张丽、姜敏。公安民警依此线索抓获了张丽、姜敏,并分别处以10日治安拘留。歌厅老板也被处以18000元罚款。
郑芳得知女儿情况后,赶到内江,作担保领走了小芬。
张丽、姜敏获释后,去找歌厅老板结帐,老板以他被罚了款为由,把张丽、姜敏一个多月的坐台费全部扣留。张、姜十分气愤,回到资阳,来找郑芳赔偿损失。
这天凌晨三时许,二人敲开郑芳的房门,质问小芬为什么要出卖姐妹,并勒令郑芳拿出10000元来(其中6000多元是被歌厅老板扣留了的坐台费,3500元是郑芳独吞许某家的那笔不义之财),郑芳当时只能拿得出750元。张、姜二人嫌少,就要把小芬带走,打算仍由小芬去坐台挣钱偿还她们的损失。小芬同意了,但郑芳却不让小芬走,因而发生抓扯,张丽失手打烂了花瓶,索性用烂瓶往郑芳脸上戳,然后拖着小芬就往外跑,郑芳满脸是血地跟着撵出去。在街口,张、姜见难于摆脱郑芳,恰见路边小食摊有三四个小伙子是熟人,就叫这些人帮忙把郑芳吓跑,小伙子们果然把郑芳拦住,不准她再追赶。郑芳借此灵机一动:心想把那几个小伙子一起扯进去,报个绑架案,让公安来帮我要回女儿。于是,她便打起光脚板跑到公安局报案,称女儿被不明真相的一伙男女绑架了。
再说张丽、姜敏把小芬带走后,先打电话叫郑芳拿钱取人,因没有说清楚交钱的时间和地点,二人竟大胆来到郑芳家向郑要钱。郑芳说没钱,并追问女儿下落,张、姜说拿了钱就取人,然后拔脚就走。郑芳追赶并要求见女儿,张、姜为摆脱郑芳纠缠,抓住郑狠狠揍了一顿。郑芳无可奈何,再次到公安局报称她被打了。
鉴于本案的特殊因果关系,资阳市公安局除对张丽处以15日治安拘留的惩处,其余涉案人员给予训戒。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图为悔恨不已的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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