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江雪 木闻)本报连续报道、引起各界广泛关注的4名大学生状告“四轮学习方略”侵犯肖像权一案昨日在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开庭,由于其中一家被告的代理人未办理委托手续,开庭10分钟后法院即宣布休庭。
作为原告的4名大学生分别是北京大学的蔺萌飞、清华大学的赵顺、西北大学的毛健东和西安理工大学的卢勇。2000年春节期间,他们相约回母校西安市第86中学看望老师时,相信了有关方面关于“宣传母校”的介绍,拍摄了关于“四轮学习方略”的谈话录像。他们没有想到,这个录像片不久却以“四轮学习方略”广告片的形式在西安地区多家电视台播出。
蔺萌飞等人认为此举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遂和“四轮学习方略”方面及母校多次交涉未果,于是四人将西安市第86中学、“四轮学习方略”厂家沈阳智力开发公司、“四轮学习方略”西北销售负责人吴晓光起诉到碑林区法院。昨日,据蔺萌飞等4名大学生的诉讼委托代理人姚文治介绍,此次开庭前夕,他们又将西安市广播电视局追加成被告,要求4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精神损失、经济赔偿等共计9万元。
昨日上午开庭时,沈阳智力开发公司未到庭。因西安广播电视局代理人没有办理委托手续,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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